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藝文情報
日本民法中, 有一條大意是說只要有消費,就可以請收錢的那一方開收據。 如果拿不到收據,消費者可以不付錢。 請問台灣的民法(或消費者保護法之類的),是否有類似的法規呢?
線上遊戲排行榜2013,線上遊戲排行榜2014巴哈,最新線上遊戲排行榜2013巴哈,
qqwdghh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